妖怪煉成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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見聞傳奇 第廿六篇 東北三寶和幾種怪食物 作者:倪匡[]


  乍到內蒙時,正值隆冬,早上九點天才亮,下午三時,已是黃昏,無所事事,很快就學會了設陷阱獵獸,主要目標是狐貍,一公尺左右(連同尾巴)的紅狐,一隻賣給土產公司,可以賣二十五到三十元人民幣。

  狐貍在動物中,一向是被認為狡猾的,但其實甚為蠢笨,並不難捉,初學時,就有一個捉三隻的紀錄,不過全是普通的紅狐,至於白狐、玄狐,連見也沒有見過。

  未出關之前,常聽說,東北有三寶,人參、貂皮及烏拉草,在捕到了狐貍之後,雄心大發,想捉貂鼠,當時就被人嗤之以鼻:我們來了好幾年了,見是見過,雖然沒有碰到過,你想捉?

  當時,也還之以「哼」然一聲:總有人捉到的,不然,貂皮由何而來。

  可是,幾個月下來,才知道貂鼠之難捉,難於捉一切,這種小動物,對人的警惕性奇高無比,老遠見到人影,飛跑如電,一下子就沒有了影蹤。不論陷阱設得多巧妙,誘餌再香,永不上當,一隻也沒有捉到過。

  有傳說,說貂鼠心地好,所以捕貂人赤裸躺在雪地中,等大群貂鼠圍上來救人之際,趁此捕捉之。捉貂人為免凍死,事先吞服烈酒加紅砒云云,雖然曾把這種傳說,寫入一個電影劇本之中,但那實在是無稽之談。在那樣的嚴寒之下,任你事先吞多少烈酒紅砒,在雪地上赤身裸體,就算貂鼠真會來救人,它未曾趕到,人已變成僵屍了。

  人參的事,已經說過,烏拉草也算是一寶,實在相當勉強,說這東西能禦寒,怎及得上羊毛棉花?實在是沒有法子,才利用它而已。

  烏拉草能貼地連綿而生,處處皆是,從採下來到可以使用,過程相當複雜,曬乾之後,要放在木板上,甲木槌子來敲,把草身敲成絲絲縷縷的纖維,然後再要一團一團搓,搓出些許毛茸來,才能使用。

  用的時候,將之包住腳,再把臃腫了的腳,塞進一種被稱為「靰韃」的牛皮鞋中,這種牛皮鞋有點像涼鞋。才一穿上,倒有一陣暖烘烘之感,那次穿了之後,一上雪地,不到半小時,腳已被凍得麻木,趕緊回住所,才免了腳趾凍掉之虞。

  烏拉草也被用來塞進「氈疙瘩」之中,它是一種羊毛氈做的長靴,作這個用途時,倒相當有用,它能吸腳汗,可以保持氈靴內一定程度的涼爽,但是也比不上馬鬃、雞毛,被普遍使用,自然是生活水平實在太窮的緣故,不足稱之為寶。

  捉貂鼠捉不到,用來捉貂鼠的陷阱,卻捉到了意想不到的不速之客,多是刺猬,其次是田鼠——關於田鼠,還有故事(請參見:四千萬斤稻子餵田鼠)。

  刺猬的大小,縮成一團時,有排球般大小,那是連刺,若是將刺除去,直徑大約只有十二、三公分,這玩意,本來捉到了就扔掉,後來有人告訴,這東西好吃得很,就是難弄。聽說有異味可噹,自然請教族人有何辦法,其人笑說:「想吃,倒簡單,難是難在如何將牠的肉弄出來!」

  在懇求之下,那人倒真是示範了一會,但雖然學會了,都也只此一遭,不是它味道不好,而是經過過程,不但複雜,而且十分殘忍。先要把它拋進熱灰之中,由熱灰的熱力,將它的剌全部燒去,在這種過程之中,它會發出異樣的臭味——那恐怕是它的刺在燃燒時發生的異味。然後,未能剝皮,剝皮要放在滾水中燙,等到厚厚的皮剝掉,一隻刺猬的肉,最多一口就吃掉,麻煩之至,肉味相當可口,吃過一次之後,也不想再吃了。

  講到吃東西的殘忍方法,傳說中的吃猴子腦大約為最,不過未曾嘗試過。在呼和浩特吃沙雞,是把沙雞活生生按在燒紅的陶板上,任由它掙扎,目的是要使牠的掌大量出血,然後就在陶板上烤熟斬下來吃,吃來吃去,也還是雞腳的味道。

  有更殘忍的,是在南京夫子廟左近吃到的,當時看到一個帳幕前人頭湧湧,人人捧看一碗肉湯在吃喝,肉香四溢,走過去一問,是驢肉湯,自然也想試試,問明了是要腿肉,不一會就一碗在手,常言道「天上龍肉,地下驢肉」,驢肉本來是好吃的,也只是第一次吃,可是真正未曾吃過如此美味,怪訝之餘一問,答案是:當然,這是滾水驢肉!再問其詳,本來想吃第二碗的,再也沒有胃口了。

  原來,一頭活生生的驢子,綁在帳篷之中,旁邊是一鍋滾水,吃客要吃那一部份,就用滾水不斷淋向這一部份,淋熟了才割下來奉客。

  探頭向那帳蓬中一望,那頭驢子兀然未死,可是身上有好幾處被割到見骨了,驢眼之中流露出來的,竟有悲憤之色,嚇得掉頭就走,還敢吃第二碗呢?

  刺猬偷西瓜時雖然可惡,可是樣子十分好玩,人不犯我,我不犯人,要用火活生生把牠的刺燒光,試過一次自然也足夠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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